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18 00:38:34  浏览:9557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资发法规[2009]100号


各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总体部署,现就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继续蔓延,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加深,特别是一些劳动密集型、纯加工型、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面临严重冲击和困难,中央企业也面临着市场疲软、出口下降、增长放缓等严峻挑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企业要把知识产权工作作为“转危为机”的重要手段,主动进行技术、产品转型升级,努力打造知名品牌,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竞争能力,增强中央企业抵御各类风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中央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中央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有关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面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坚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与企业改革、机制创新相结合,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相结合,与企业开拓市场、经营发展相结合,与技术创新、提升自主开发能力相结合,努力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国际竞争力较强的大公司大集团。

  中央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一个核心,三条主线”,即以研究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为核心,以拥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打造中央企业知名品牌、争取国际标准的话语权为知识产权工作开展的主线,充分运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和管理指南”研究成果,大力提升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和保护的能力与水平,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

  三、全面启动中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制定工作

  中央企业要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制定放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首位。要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要求,结合本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针对有关重点领域、重要产业的知识产权特点和发展趋势,抓紧制定和完善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所有中央企业要结合主业明确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和任务,53家大型中央企业和其他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要在2009年底前制定并开始实施本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中央企业制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有关情况要及时向国资委反馈。

  四、加大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力度,推进中央企业在关键领域、核心技术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中央企业要突出知识产权创造的重点,充分发挥中央企业科研机构具有的学科比较配套、设施比较齐备、科技人员比较集中的优势,着力于在重点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项目实现重点突破。要用好国家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有关钢铁、汽车、轻工、石化等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对科研开发的投入,促进相关产业的优化升级。要充分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强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确权工作,进一步将发明专利申请作为企业专利申请的重点,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专利申请、维持和实施。要努力提高企业核心技术领域的专利实施率,鼓励知识产权成果的资本化运作,重视开展专利、商标以及非专利技术等的转让和许可,推进知识产权成果的广泛应用。将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和实施效益作为衡量企业科技进步和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并将其作为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指标。

  五、适应国内外市场竞争需要,加快打造中央企业知名品牌

  中央企业近年来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打造中央企业知名品牌创造了条件。中央企业一定要结合知识产权工作,树立强烈的品牌意识。要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品牌战略的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通过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与应用打造企业的知名品牌,通过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维护并提升知名品牌的价值。要立足国际竞争,通过持续创新和长期维护,努力将知名品牌推向国际,逐步改变一些企业单纯贴牌生产的局面。要围绕企业品牌法律地位的确立,及时、规范地进行商标、商号的注册和企业商誉的保护,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品牌成果。

  六、推进知识产权成果运用与标准制订相结合,努力争取国际标准的话语权

  知识产权与标准相结合已经成为各国大公司大集团占领市场的重要手段。争取国际标准的话语权,是中央企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的重要途径。中央企业在加速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将重大专利成果纳入技术标准的工作,积极与有关行业部门沟通,争取将企业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同时,中央企业作为我国行业排头兵,要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主动参与国际行业标准的制订,努力将我国优势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上升为国际标准,谋求企业更大发展空间。

  七、建立健全中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工作机制和制度

  要立足于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抓紧建立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制度,逐步推动知识产权由下属企业分散管理向集团集中管理转变。要在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尽快明确知识产权工作综合协调机构,进一步增强集团知识产权工作的管控能力。建立健全对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探索知识产权的收益分配制度,在知识产权转让、转化获得收益时,对职务发明人与团队及其他做出重要贡献人员依法予以适当奖励和报酬。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一批懂技术、懂法律、懂外语,能进行知识产权分析且能熟悉运用有关国际规则的复合型人才。要针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不同类型,分别建立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专项管理办法。要抓紧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制度,提高知识产权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制度、运营管理制度、侵权预警制度等。要进一步加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防范在企业对外并购、改制重组过程中的知识产权流失。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防止因员工“跳槽”引发知识产权纠纷。

  进一步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是当前中央企业调整优化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国资委将继续落实对在自主创新(包括自主知识产权)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负责人设立单项特别奖,积极指导和推动中央企业把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企业内部的业绩考核。同时结合中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大力推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和管理指南”专题研究成果的贯彻实施,促进中央企业之间的经验交流与合作。加强对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监督检查,继续做好对企业专利成果申报和授权情况的统计通报,及时选择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的中央企业进行宣传和推广。依法协调好中央企业知识产权法律纠纷,为中央企业深化知识产权工作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水河防洪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水河防洪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安政办〔2007〕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洪水河防洪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日

洪水河防洪应急预案
(试行)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洪水河防洪应急预案是针对因突发事件导致河道面临重大险情威胁,影响河道防汛安全,为有效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为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提供科学依据,增强防汛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保证防汛指挥系统科学化、规范化,保证河道安全而预先制定的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灾害)的主要内容包括:
1超标准水文气象灾害;
2超设防标准地震灾害;
3地质灾害;
4工程本身突发的重大险情事件;
5上游溃坝;
6其他不可预见事件。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洪水河流域内突发性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防洪应急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灾害所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汛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1适用时机
本预案适用于河道遭受大洪水、超标洪水等特大自然灾害及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当发生以下情况时,考虑申请启动本预案:
(1)超标准水文气象灾害;
(2)超设防标准地震灾害;
(3)地质灾害;
(4)工程本身突发的重大险情事件;
(5)上游溃坝;
(6)战争或恐怖事件及其它不可预见事件;
(7)其他上级部门要求启动本预案的。
2启动程序
根据工程特点、面临的灾害或重大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险情,报请市城市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城防指”)批准,然后启动本预案。
(四) 工作原则
  1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防洪减灾的现代化水平。
  2 防汛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3防汛工作遵循“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方针,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团结协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5严格服从上级防汛部门统一指挥、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
  6采用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紧急抢护措施,力保水库安全,减轻灾害损失。
  7以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为目标,在确保重点城镇安全的条件下,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保证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水库不垮坝。超标准洪水时,采取相应对策,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
(五) 防洪重点
  一是张北河水库、大屯水库、徐家河水库、白龙庙水库、西上庄水库、楼庄水库、北大岷水库、张王闫水库;
  二是洪水河宗村以下河段;
  三是有防洪任务的支流。
(六)术语
  突发事件:指洪水河遇到超标准洪水、地质、地震灾害,洪水河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堤防溃堤或流域内水库大坝溃决。
二、流域概况和工程概况
(一)洪水河流域基本情况
  洪水河是海河流域漳卫河水系汤河的一条支流,发源于安阳市区西南浅山丘陵区,自西向东从安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穿过,在文峰区高庄乡的汪流屯入汤河支流羑河,全长31.95km ,流域面积232 km 2,其中山区面积108.66 km2,占46.9%,平原面积123.24 km2,占53.1%。流域范围涉及安阳市龙安区、开发区、文峰区等,京广铁路、107国道和京珠高速公路穿河而过。
  洪水河流域上宽下窄,呈葫芦形。上游宽约13 m,中间9 m,下游仅3 m左右,流域地势自西向东倾斜。京广铁路以西地势较陡,坡降约1/250—1/423,过京广铁路后,地势逐渐趋向平坦,坡降约1/481—1/2036。洪水河较大的支流有:张北河、活水沟、郭里沟、白沙河。
  洪水河现状除中州路以上按50年一遇标准治理外,下游河道泄流能力仅为135—261m3/s,只能满足除涝标准。河道过水断面小,堤防残缺,堤上违章私搭乱建,河滩上耕种庄稼,主槽内树木丛生,致使水流排泄不畅,进一步降低防洪标准;并且河槽上下游断面不规则,宽浅、狭窄不一致,水流不畅,稍遇大雨,山洪暴发,加上集流迅速,洪水极易泛滥成灾。
  洪水河是安阳市西南部丘陵地区、京广铁路以西城区及开发区部分洪涝水的主要排泄通道,是安阳市城市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洪水河的防洪直接关系到安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彩集团、安阳卷烟厂等重点大型企业,还有五中、安阳工学院、安阳师院及中棉所等大专院校及科研单位的安全,一旦出现险情社会经济损失必将十分严重,并且威胁沿河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二)洪水河工程基本情况
1河道及堤防
  洪水河历史上是一条山洪排水沟,1957年挖沟排水,两侧修小堤高约1m左右,堤距50m。1963年流域发大水,1965年按5年一遇排涝标准进行治理。
  目前洪水河黄张村以上10余公里,经复核其现状已满足泄洪要求。2002年,结合107国道改线,完成洪水河与107国道交叉改线工程,该段自赵张村(洪水河桩号1+100)经广王坟村南至红旗纸箱厂东南向东,在宗村西北、活水沟入口上游入原河道(洪水河桩4+250),改线段长2815m。该段河道已按50年一遇洪水流量651m3/s进行扩挖治理,左岸堤顶超高1.5m,可过100年一遇洪水。中州路桥以下河段堤距40—50m,河底宽10—30m,河中仅少许流量,水深1.2—1.8m,口宽3—5m,河道泄流能力仅为135—260m3/s,仅能满足除涝标准,且堤防残缺不全,河槽极不规则,若遇大雨或山洪爆发,集流迅速,洪水将会泛滥成灾(见表一)。
洪水河基本情况表(表一)
桩号距离
(km)河底宽
(m)比降河口宽过流能力
(m3/s)存在主要问题0+000~1+0001025~401/23043~130397~2001+000~4+2502815281/29045651未护砌(改线段)4+250~5+8001552~301/42332~92150~748有堤不连续5+800~7+8502053~271/48143~136250~261有堤连续7+850~10+950312~171/64855~138141~162左有堤、右堤不连续 10+950~12+7001752~61/102954~69141~162有堤不连续12+700~15+9503253~101/135842~138141~162有堤连续15+950~21+650575~111/203643~116135~162有堤但不连续
2 水库
  五十年代末,在洪水河流域上游修建了8座小型水库,分别为:张北河水库、大屯水库、徐家河水库、白龙庙水库、西上庄水库、楼庄水库、北大岷水库、张王闫水库,总库容在7034万m3。这些水库主要是汛期拦水兴利,大都标准低,一遇超标准洪水,水库即漫顶垮坝,给下游河段造成威胁(见表二)。
洪水河流域小水库情况表(表二)
名称位置流 域面 积
(km2)库 容
(万m2)堤 坝 情 况长
(m)宽
(m)高
(m)结 构竣工时间张北河水库张北河村西南7531802444195均质土坝1958白龙庙水库白龙庙村西南60500300984均质土坝1958徐家河水库后庙村东南2077023031325均质土坝1958西上庄水库西上庄村南16330213521427均质土坝1958楼庄水库楼庄村南29823213521065均质土坝1958 大屯水库大屯村南125991605131均质土坝1955北大岷水库北大岷村2630136均质土坝张王闫水库张家庄447618均质土坝
(三)水文及测报
洪水河流域位于河南省北部,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处于山区向平原过渡地带,气候条件和地理位置特殊。冬季因受蒙古、西伯利亚高气压控制,天气寒冷、干燥、多风沙;夏季由于冷暖气团交接而多暴雨。多年平均气温13.6度,月平均最高气温26.9度(7月),实测极端最低气温-21.7度(1951年1月12日)。全年无霜期200天,日照累计时数2338小时,日照百分率为53%。冬春多北风,夏季多南风,最大风速22m/s(1954年6月21日)。多年平均降雨量565mm,降水年内分布极不平均,汛期6—9月份降雨量占全年的70—80%,且年际变化大,年最大与最小相差2—4倍,而且有连续干旱与连续丰水的特点,易形成大洪水。从地理位置来看,河道从山区向平原过渡地带短,上游山丘地区易形成暴雨中心,每遇暴雨,山洪直泄市区,预见期短,防御难度大,易造成洪涝灾害。洪水河流域设有彰武、安阳、马投涧三个雨量站,雨量观测时段一般为2小时,经审查雨量观测精度可靠。
(四)工程安全监测
  水库工程安全监测项目有雨量、水位、流量(入库、出库)、渗流、变形等项目。
  河道堤防工程安全监测包括水位、流量、含沙量、河势演变、险工变化、堤防隐患等项目。目前,洪水河全段没有水文测站,只在洪水河宗村闸门、黄河路桥头设有两个可视遥测站点,适时动态监测洪水河水位。为确保京广铁路安全,在六孔桥处增设水位观测点一个。
  河道上闸门的安全监测主要有:检查机电设备转动是否正常,阀门启闭是否灵活,要注意观察闸门两侧有无漂浮物,每当闸门启闭期间,要清除出口淤积泥沙;要检查混凝土底板和翼墙有无裂缝、渗漏、剥落、冲刷磨损和腐蚀;用块石护砌的地方应注意块石有无松动,塌陷隆起或人为破坏现象。
  堤防安全监测重点是堤身和堤基,对堤身和堤基的裂缝、渗水,危及堤身安全的较大问题要及时处理。
(五)洪水调度方案
1水库调度方案
 水库洪水调度方案具体按相应防洪预案执行。
2河道洪水调度方案
防御标准内洪水方案:
  当洪水河河道洪水位达到(宗村闸水位74m,六孔桥水位71.5m,黄河路桥水位68.5m)时,确保安阳市中州路上游左右堤防安全,中州路下游以下确保左堤安全。为此汛期必须做到:打开开发区至文峰区境内的拦河闸(杜官屯闸、中所屯闸、大官庄闸、汪流村闸);以利洪水顺利下泄。关闭市区防洪闸(铁西排洪闸、彰德路桥下游排洪闸)防止洪水倒灌。
防御超标准洪水方案:
  当洪水河六孔桥水位超过71.5m洪水水位时,要搞好张北河、白龙庙、徐家河等8座小型水库优化调度,要最大限度拦蓄洪水,根据下游河道水情,适时掌握水库开闸时机。加强市区段防守,确保左右堤防安全。当河道洪水位超过保证水位且水位继续上涨时,市城防指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市防指发布紧急汛情命令,组织动员社会各部门力量全力抢险,按照市防指会商意见执行。
(六)历史洪水
  11963年洪水
  1963年洪水是洪水河流域近几十年来最大一次洪水,安阳市西部山区降雨量达600mm,最大三天降雨量近400 mm,洪水河上游小水库决口,八府庄西北弯道处左岸决口,洪水直泄市区漫入铁西沟过铁路桥,归入洪水河下游。铁路桥下游南北两堤均决口,杜官屯至汪流屯决口17处,铁路桥各交通道路水深1.5m左右,南关12个仓库进水。加之龙泉水库大坝漫顶,金线河下游泄水不畅,两股水流汇合致使铁路东区内水深1m有余。
  22000年洪水
  2000年7月,上游来水形成洪水河市区段洪峰流量约210m3/s,不足10年一遇,洪水河多处出现险情,部分河段水位超出桥面,使107国道中断,同时给安阳市防洪造成了很大威胁。
三、突发事件危害性分析
(一)重大工程险情
1出现重大险情的主要因素
(1)水库出现重大险情的因素
  洪水河流域内的8座小型水库防洪标准低、质量差、隐患多、遇有大水或地震、地质灾害,有漫堤决口的隐患,给下游河道造成洪涝灾害。
(2)河道出现重大险情的因素
  河道防洪标准低,目前河道宗村闸以下堤防残破、不连续、河槽淤积不规则,仅满足除涝标准,遇有大水,洪水将会泛滥成灾。洪水河较大支流张北河、郭里沟,在规划的南水北调总干渠以西尚有沟形,总干渠以东都是顺地面漫流,一遇较大洪水,洪水就沿街道穿流,严重威胁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市区六孔桥及下游建筑严重阻水,如遇大水,直接危及两岸安全。
2出现重大险情的种类、部位、程度
  根据形成重大险情的因素,洪水河流域出现重大险情的种类有:水库漫顶垮坝、堤防出现渗水、脱坡、管涌、漏洞、跌窝、裂缝、坍塌、崩岸和漫溢等类型;
  主要部位:洪水河流域上8座小型水库,河道为洪水河宗村闸以下段。如果出现上述险情,水库将危及水库流域范围内的乡(镇)及村庄,河道将危及宗村以下段市区两岸,特别是开发区段的主要企业、居民小区和学校。
(二)流域内水库大坝溃决
1导致水库大坝溃决的主要因素
  洪水河流域内8座小型水库存在主要问题如下:一是输水管淤塞严重,已不通水;二是库内淤积严重,堤顶有种粮及建房现象;三是大坝背水坡排水渠道破坏严重,个别水库大坝背水坡基下建有养鱼池;四是溢洪道阻水严重,设施老化,影响行洪。
2可能发生的水库溃坝形式
  水库溃坝的主要形式有漫坝溃决、管涌溃决。
3水库溃坝洪水对下游的影响
  据统计,洪水河流域内8座小型水库总蓄水量达7034万m3,由于多个小型水库分布在同一条河道的上游、中游、下游,而这些水库又都存在质量隐患,一旦一座小型水库垮坝,往往造成连锁反应,导致几座小水库连续垮坝,将影响25—30个行政村,加之这些支流河道进入市区后,没有沟形,顺坡漫流,威胁市区安全。
(三)河道堤防决口
1导致堤防决口的主要因素
  主要因素:一是河道堤防防洪标准低,仅满足除涝标准;二是河道中下游阻水建筑较多,河道狭窄,排洪不畅;三是洪水河宗村闸以下段,两岸堤防残破不连续。
2河道堤防决口形式
  从堤防决口的主要因素分析,决口主要形式有壅水漫堤和堤防坍塌、崩岸等。
四、险情监测与报告
(一)险情监测与巡查
  洪水河汛期主要对水库各关键部位、启闭设施,河道堤防、涵闸、排水沟;特别是对险工险段及正在建设的河道治理工程巡查。
1工程险情监测、巡查
  水库险情检测与巡查按水库防洪预案执行。
  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特别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汛前、汛中、汛末对河道和在建工程等进行全面检查。当河道达到或接近正常水位,每天进行一次巡查,当河道遇到可能严重影响安全运行的情况下(如发生特大暴雨、洪水、有感地震、水位涨幅或降幅超过60cm/h、水位超过历史最高水位等),相应增加巡查次数;当发生比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出现其他危险迹象时,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进行连续监视观测。
  穿堤建筑物及涵闸的检查:闸门是否损坏、漏水;涵闸是否发生严重的位移、变形;与土堤结合处是否有集中渗漏。
  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由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
2监测、巡查人员组成及监测、巡查结果上报程序
  监测、巡查人员以各责任段人员为主,结合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巡查组,巡查组要熟悉河道堤防情况,了解河道特点、堤防薄弱地段,做到全方位的巡查工作,对河道的重要部位要认真、仔细的观察、检查,认真做好巡查、检查记录,及时上报带班领导及市城防指。
(二)险情上报与通报
  汛期发生险情时,各区及沿河堤防责任单位应及时向各防汛值班室和市城防指逐级汇报,方式以电话、传真的形式为主。当险情不断扩大时,市城防指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防汛工作指导,密切关注汛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同时做好抢险队的组织调集工作。当遭遇特大洪水时,市防指、市城防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同时做好分洪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控制险情,把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河道应急调度与措施
(一)流域内水库应急调度
  进入汛期后,各水库所在辖区防汛部门要按规定安排专人值班和报汛;同时各水库所在辖区防汛部门应及时到位,做好测流工作,及时、准确的向上级防办提供进出库流量数据;各报汛点要及时、准确的向上级防办报告雨情、水情;各防汛负责人到水库现场了解自己的防区和任务,落实防汛抢险具体措施。
  当水库预报上游将出现洪水时,要加强监视和防守,防汛队伍要密切注视雨情、水情、工情变化,随时投入抢险,同时将汛情报告各区防指、市城防指和市防指。由市防指和市城防指适时发布紧急信号,各级政府迅速组织下游群众安全转移,防汛队伍全力抢险,确保水库安全。若遇超标准洪水或出现险情,防汛队伍全力抢护,并利用大坝防御超标准洪水,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二)河道应急调度
  1当洪水河各水位观测站水位达到相应河段警戒水位(见表三),且预报洪水位继续上涨时,由市城防指向沿河相应各区防汛指挥部发布巡堤查险命令,沿河各区防指根据分工组织防汛专业队伍上堤查险,对防洪工程进行严格、细致的巡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沿河闸门要关闭并由管理单位派专人看护,防止洪水倒灌。
表三洪水河警戒水位表
位置水位(m)宗 村 闸730六 孔 桥710黄河路桥6752当洪水河各水位观测站水位达到相应河段保证水位(见表四),由市城防指发布紧急汛情命令,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各级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立即到达所分管岗位,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出动,沿河群众上堤抢险防守,并做好预备抢险队的组织调集工作,同时向当地驻军通报防汛抗洪抢险情况,请部队做好投入抗洪抢险准备工作,并全面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对所辖河段险工险段进行严密监视,依据制订的防护方案组织抢险物料,及时对险情进行处理;对涨水、落水阶段的险情变化进行监测。

表四洪水河保证水位表
位置水位(m)宗 村 闸740六 孔 桥715黄河路桥6853当预报洪水河各水位观测站将出现超保证水位时,市城防指及时上报市防指,并由市防指发布紧急汛情命令,各级防汛指挥部要在限定时间内,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到达指定堤段,组织抢修险工险段,对可能出现漫溢堤段,备足物料,加修子埝。必要时由市防指调动防汛机动抢险队、武警或请示调用当地驻军部队参加抢险,同时要组织动员社会各部门力量全力抢险,按照批准的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做好分洪各项准备工作,并组织转移分洪区群众。
  4当预报洪水河中州路河段达到74m水位时,由市防指发布分洪命令,市、区防汛指挥部要充分利用电台、广播、报警装置等手段及时发布洪水警报,按已定路线、方式做好滞洪区群众撤离、财产转移工作。同时,要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全力抢险,力争减轻滞洪区洪涝灾害损失。洪水过后,各区防汛指挥部要及时做好退水处理、救灾、防疫、恢复生产等工作。
(三)人员应急转移
  当上游水库泄洪或河道出现超标准洪水时,洪峰从上游水库至安阳市区时间很短。如上游洪水继续加大,洪水将形成立波,迅速向下游推进,其破坏力甚强。因此,当接到转移命令后,各区各单位立即传达到各级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做好转移工作,做到组织落实、方案落实。转移地点以就近高地、楼房为主。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1防汛指挥机构及职责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全流域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①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共同领导,在本地区行使防汛指挥权。
  ② 贯彻上级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防汛指挥部的防汛指令,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工作,做好防汛全面工作。
  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其他防洪法规的要求,督促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水患意识。
  ④ 做好其他有关防汛抗洪工作。
  (2)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职责
  ①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洪水河市区段防汛工作。
  ② 制订有关防汛抗洪政策制度等,负责组织制订洪水河城区防汛工作方案,遇特大洪水应急预案以及洪水调度方案。
  ③ 督促沿河各区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努力增加防洪投入,加快防洪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抗御洪水的能力。
  ④ 检查督促沿河各区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
  ⑤ 了解沿河各区防洪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督促沿河各区制订防洪工程及各项度汛措施的落实。督促应急度汛工程建设、防汛物资储备、预案制订等防汛准备工作,按要求清除违章建筑、行洪滩地植树和其他阻水障碍。
  ⑥ 及时了解汛情,指导督促沿河各区及早作出部署,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
  ⑦ 指导沿河各区在发生洪涝灾害后迅速开展生产自救工作,尽快恢复生产,搞好灾后重建和水毁工程修复。
  ⑧ 研究和推广先进防汛科学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按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
  ⑨ 做好其他有关防汛抗洪工作。
  (3)洪水河沿河各区防汛指挥部职责
  ①龙安区防汛指挥部:负责洪水河京广铁路桥以西的河堤防护,保证标准内洪水正常行洪;遇超标准洪水时,要确保左右岸安全;负责本辖区内防汛排涝、抗洪抢险、危房检查、迁安救护等防汛工作;负责本区抗洪抢险队伍的组织及防汛抢险物料的储备工作。
  ②开发区防汛指挥部:负责洪水河京广铁路桥至洪水河跃进农场东侧的河堤防护,保证标准内洪水正常行洪,遇超标准洪水时,要确保左岸安全;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洪排涝、抗洪抢险、危房检查、迁安救护等防汛工作;负责本区抗洪抢险队伍的组织及抢险物料的储备工作。
  ③文峰区防汛指挥部:负责洪水河跃进农场东侧向东的河堤防护,保证标准内洪水正常行洪;遇超标准洪水时,要确保左岸安全;负责文峰区辖区内的堤防抢险、排水沟渠清淤、排涝、危房迁安救护的组织、落实、检查、督导工作;负责本区抗洪抢险队伍的组织及抢险物料的储备工作。
  (4)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分工负责制
  各区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对所分工的防洪工程负责,并负责组织领导汛前检查、抗洪抢险及防汛物资供应等各项工作。
  (5)防汛人员岗位责任制
  洪水河流域内各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工作,汛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并及时发布防汛信息。各级防汛指挥部,一般内设水情、调度、工程抢险、通信、后勤等职能机构,并建立不同岗位的责任制。
  (6)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各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分别按照各部门职能建立有关部门的防汛责任制。
2防汛专家组
  为了满足防大汛的要求,市城防指组织水利、交通、国土、气象、水文、城建、规划、民政等相关部门专家组成专家组。主要任务是当发生重大险情时赶赴现场,协助市防指制定切实可行的抗洪抢险方案,处理重大险情,指导地方抗洪抢险。专家组汛期始终处于待命状态。
(二)抢险队伍
  洪水河防汛抢险队伍主要由洪水河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三支队伍组成。实行专业队伍和群众队伍相结合、军警民联防的原则。
1专业抢险队
  专业抢险队由各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人员组成,平时进行工程维修养护,汛期进行防汛。主要职责是负责巡堤坝查险、工程监测、防洪工程设施启闭和简单险情隐患的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防汛指挥机构调抢险队处理。当河道水位接近警戒水位时,应昼夜上堤检查。
2群众防汛队伍
  群防队伍担负着堤防防守、巡堤查险、工程抢险及运送抢险物料等任务。
  防汛队伍由我市各区防指责任人组织,以基干民兵为基础、党团员为骨干组建基干班、抢险班、运输队、护闸队等。 6月15日前落实防守堤段、险工和涵闸工程的具体防守位置;6月30日前水利部门派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沿河道每个乡镇组建一支民兵专业抢险队,队员从一线防汛队伍中选拔,组成文化水平高,年富力强,能打硬仗的防汛抢险机动队伍。该队伍由各区防汛指挥部统一组织、管理、培训和调度,协助河道专业防汛队伍参加防汛抢险,作为防御较大险情的突击力量,并做好紧急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
3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抗洪抢险的主力军,当发生流域性或超标准洪水,人民生命财产和重要城市、重点目标受到洪水威胁时,由市防指负责协调,请求部队支援抗洪抢险,有关各区政府应当为参加抗洪抢险的部队提供必要的抗洪抢险用具和后勤保障。
(三)抢险物资保障
1防汛物资储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安阳市防洪应急预案》和《安阳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各区、各部门根据“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制订本级防汛物资储备及经费管理办法,备全备足防汛抢险、救护物资。要保证质量,做到存放有序,调度灵活。各区储备的防汛物资,要按规定登记造册,实行专库、专人管理,并明确调运管理办法,严格调运程序。有关部门储备的物资,情况紧急时,要服从同级防汛指挥部的调用。群众性储备的梢秸料、编织袋等,由区、乡(镇)政府或办事处采取“号料登记、备而不集”的办法储备,并向群众讲清调用、结算办法,多层次、多渠道备足备好抗洪抢险物资。
2防汛物资调运
  具体调运程序:当某地发生较大洪水,各该区防汛抢险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由该区防指向市城防指提出防汛抢险物资支援申请,市城防指根据实际情况,下达调令,就近在第一时间将抢险物资运往抢险现场。如果市区大范围普遍发生了较大洪水,市区筹备的常用防汛抢险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由市城防指紧急在社会上筹集。同时,市城防指向市防指提出支援申请,调运急需物资支援。
(四)通讯保障
 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2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汛期及抢险指挥主要以有线电话、手机、传真等方式为主。
  3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预警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五)其它保障措施
  1物资运输保障
  物资运输由交通局负责,公安局负责交通运输和物料的安全保障。汛前登记的运输车辆及指挥车辆要集结待命,并根据水利部门和交通部门提供的路线,随时准备投入抢险,要确保物料迅速、安全、准确地送达指定地点。
  2卫生防疫及食品卫生保障
  防汛医疗救护及食品安全保障由卫生局负责,抢险期间医护人员要组成救护小组上堤巡护,并组织好机动医疗救护队,备好各种药品和医疗器械,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护和防疫工作。
  3安全保卫保障
  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由公安局负责,防汛抢险期间公安人员要维护好社会治安和保障抢险通道畅通,严厉打击破坏防洪设施,盗窃防汛物资的不法行为,要坚持抢险通道执勤和堤防险段执勤,确保防汛干部群众安全和防汛指挥机关的安全。
(六)宣传报道
  当上游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洪水河遭遇超标准洪水,市城防指每天在市电视台发布《汛情通报》,报道汛情及抗洪抢险措施,并及时上报市防指、省防指。
  当上游水库发生一般险情或洪水河遭遇标准内洪水,市城防指定期在市电视台发布《汛情通报》。
  当上游水库或洪水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市城防指不定期在市电视台发布《汛情通报》。
七、《应急预案》启动
(一)启动的总体要求
  1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建立安阳市洪水河防洪应急启动机制,应急启动行动分为四级。
  2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市城防指负责洪水河洪水的调度,洪水河的主要支流、上游水库调度由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市城防指直接调度。市城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各区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5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各区防汛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对跨区发生的洪涝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7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各区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二)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及其行动
1Ⅰ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应急响应:
  (1)洪水河水位观测站出现超保证洪水,且预报水位继续上涨;
  (2)洪水河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3)洪水河上游水库发生垮坝;
  (4)上级防汛指挥机构通知要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城防指指挥长(市政府副市长)主持会商,市城防指成员参加,并报市防指,由市防指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同时,作出防汛应急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
  (2)沿河各区的防汛指挥机构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相关各区的防汛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城防指。
(三)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及其行动
1Ⅱ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应急响应:
  (1)洪水河水位观测站水位接近保证水位;
  (2)洪水河河道堤防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洪水河流域内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洪水河上游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5)上级防汛指挥机构通知要求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城防指副指挥长(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主持会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同时,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工作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市防指并通报市城防指成员单位。
  (2)沿河各区防汛指挥机构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沿河各区的防汛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城防指。
(四)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及其行动
1Ⅲ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应急响应:
  (1)洪水河河道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2)洪水河上游水库出现较大险情;
  (3)洪水河流域内发生洪涝灾害;
  (4)上级防汛指挥机构通知要求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城防指副指挥长(市水利局领导)主持会商,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同时,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防汛工作指导,密切监视汛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市防指并通报市城防指成员单位。
  (2)沿河各区的防汛指挥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布防,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城防指。
(五)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及其行动
1Ⅳ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应急响应:
  (1)洪水河水位观测站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且预报水位继续上涨;
  (2)洪水河主要堤防出现险情;
  (3)洪水河主要支流出现较大险情;
  (4)洪水河流域内水库出现险情;
  (5)洪水河流域内发生局部暴雨;
  (6)上级防汛指挥机构通知要求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2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市城防指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同时,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防汛工作指导,密切监视汛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市防指并通报市城防指成员单位,同时通知洪水河堤防责任单位和重点保障单位,做好抗洪抢险和应急保障工作。
  (2)沿河相关各区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布防,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城防指。
(六)指挥和调度
  1洪水河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市城防指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洪水河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洪水河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后,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七)应急结束
  1当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后,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可视汛情,报经上一级防汛指挥部同意,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关于试行南京市劳动服务公司暂行条例的通知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关于试行南京市劳动服务公司暂行条例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为了进一步办好劳动服务公司及新办集体企业,明确其职责,保障其权益,促进其发展,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劳动服务公司(站)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遵守国家政策法令,贯彻中央提出的“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从实际出发,广开生产门路、就业门路、就学门路,为待业人员创造学习、工作条件,促进安
定团结,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第三条:劳动服务公司既担负组织社会劳动力,进行经济活动的任务,又担负着劳动部门的部分行政职能,是统筹劳动就业,管理企业临时用工,开展就业前训练和管理教育待业人员,有计划发发展集体经济事业的综合性机构。它应逐步发挥劳动力“蓄水池”的作用。

第二章 性质、任务和机构设置
第四条:市、区、县的劳动服务公司为事业单位,分别归属同级劳动部门领导。人员编制按其任务情况,由市编委核批。
第五条:经县、区人民政府批准,街、镇可成立劳动服务公司(站),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编制一般控制在五至九人。市各局(工业公司)可设立劳动服务公司,其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人员编制三至五人。
第六条:市、区、县劳动服务公司管理人员的工资,在收取的管理费中列支,不够开支的经批准,可以在劳动服务公司补助费中支出。
第七条:省、市属企事业单位举办劳动服务公司由主管部门审批,中央部属企事业单位、驻宁部队、院校及机关建立劳动服务公司由主办单位审批,并均应抄送市、区(县)公司和所在区(县)财税、银行、公安、粮食等有关部门备案。其性质为集体所有制企业,隶属主办单位领导。主办
单位要从人、财、物、厂房、场地、技术业务等方面面积极给予扶持。但其借出人员、财产,原性质、产权不变。
第八条:市劳动服务公司与区、县、局(工业公司)劳动服务公司是业务指导关系。街镇劳动服务公司(站),受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区、县劳动服务公司双重领导。
市、区、县劳动服务公司与在宁中央部属、省属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队、院校的劳动服务公司(站)是业务指导关系。
第九条:市、区、县劳动服务公司行使劳动部门授予的部分行政职权,负责本地区的待业人员管理教育及所属企业的财务、经营等管理工作,促进劳动就业和就业前培训计划的落实,总结交流经验。
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队、院校的劳动服务公司(站)主要任务是管理教育本单位职工的待业子女,开展就业前培训,广开就业门路,组织他们劳动就业。

第三章 劳动服务公司及新办集体企业的管理
第十条:劳动服务公司(站)要根据生产、生活和社会需要,从实际出发组织各种经济事业,安排待业人员就业。劳动服务公司所属的新办企业性质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企业,它是国民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保护其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各方面应积极扶持其发展。
第十一条:劳动服务公司(站)新办集体企业,应持有关部门的审批证据,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按核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生产经营,并接受工商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企业在开业后一个月内到当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新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关停、合并、分立、转业或者迁移时,应按国家规定,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税务机关,人民银行办理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第十二条:劳动服务公司(站)及其下属企业必须坚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多劳多得、民主管理的原则,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文明经商,提高经济效益,服从市场管理,执行物价政策,遵守政府各项政策法令。
第十三条:新办集体企业所需地皮房屋,主办单位要充分挖掘潜力,采取挤一点、让一点、建一点等办法解决。企业在空地、游览区和五年内不能施工的规划区域,除城市主要广场、干道外,按城市建筑管理办法规定,经所在区、县或市规划局批准,并领取临时营业执照后,可以设临
时摊点,售货亭;可以在低层房屋翻盖加盖二百平方米以下房屋;按规定收取的网点用房及用网点建设费建设的商业用房,应将劳动服务公司作为一个系统,统筹安排。
第十四条:新办集体货源物资供应,按国务院国发[1983]67号《关于城镇集体所有制经济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规定》执行。生活服务网点的货源供应,按市财办字革财办[1979]77号文件和参照今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六局一社转发省六单位《关于城镇个体工商货源供
应问题的通知》精神办理。
第十五条:劳动服务公司(站)及其下属企业必须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执行财经纪律,做到钱、帐、物分开管理。凡购置生产设备和固定资产,要按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平调公司(站)、企业的人、财、物。
第十六条:为安置待业青年而新办的集体企业,当年新安置的待业青年超过企业职工总人数百分之六十的(含百分之六十),从投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二至三年。免税期满后纳税仍有困难的,可继续申请减免税。新办的当年安置待业青年不足职工总人数百分之六十的和新办的城镇
其他集体企业,从投产的经营月份起,免征所得税一年。原有集体所有制企业,当年新安置的待业青年超过企业职工总人数百分之六十(含百分之六十)的,免征所得税二至三年。
第十七条:新办集体企业要逐步实行民主管理制度,定期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本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收益分配、职工奖惩、干部选举和罢免等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建立企业、网点登记制度。企业登记表由南京市劳动服务公司统一印制。由主办单位负责报,一式三份,自存一份,上报区、县、局(工业公司)公司二份,由区、县、局(工业公司)汇总上报市公司一份。

第四章 待业人员的管理和就业前培训
第十九条:建立南京市待业人员登记表,由区、县、街、镇劳动服务公司按户口进行登记管理。街、镇公司掌握登记表,区、县公司掌握花名册,市公司掌握月报进度。市属局(工业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队、院校劳动服务公司(站)负责本系统单位职工待业子女管理教育工作,
及时掌握待业人员的变化情况。今后凡本人未申请待业登记的,不得参加社会招工。
第二十条:劳动服务公司要从实际出发,根据社会和本单位需要,积极组织待业青年进行就业前培训,逐步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参加就业前培训的人员,实行自愿报名,自选专业,自付学费,不包分配,如劳动收入有可能的,也可以发给一定的奖学金。培训时间可根据工种实际需要确
定。经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可由主办单位和区、县劳动服务公司择优推荐参加社会和本单位招工,也可以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办学经费来源,除学员自交和劳动收入一部分外,不足部分,区、县劳动服务公司办的,经批准,在劳动就业经费中核销;企事业单位办的,按在培
人数计算,每人每月不超过十五元,在生产费用中列支。
有条件的区、县劳动服务公司要逐步建立训练中心,统筹、协调、指导本地区待业青年的就业前培训工作。

第五章 新办集体职工的权利和待遇
第二十一条:各级劳动服务公司(站)都要积极贯彻执行中央的“三结合”劳动就业方针,为待业人员创造就业条件。待业人员到全民、新老集体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经营,都是劳动就业。
第二十二条:劳动服务公司(站)新办集体企业的职工,在参军、升学、加入工会和党团组、参加各项政治活动等方面,应与全民企业职工一视同仁有条件的劳动服务公司(站)及新办集体企业,经主管部门批准,可成立党、团、工会组织,加强政治思想工作。
第二十三条:新办集体企业职工的经济分配,要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坚决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其分配制度不得沿用全民、老集体的老办法,可采取包干计件、拆帐分成、死分活值、基本工资加浮动工资等形式。凡职工集资新办的企业,年终有盈利的,可按
规定参加分红。
第二十四条:为了解决新办集体企业职工的后顾之忧,凡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养老金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具体办法见宁府张字[1983]252号文件)。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从投保之日起,享受保险待遇。基本口粮上证供应。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1982]12号文件和原市革委会[1980]233号文件规定精神,街、镇、单位劳动服务公司(站)收取下属企业营业额的百分之一管理费,其中:百分之八十街镇劳动服务公司(站)自留;百分之十五上交所在区、县劳动服务公司,百分之五
上交市劳动服务公司。市属局(工业公司)劳动服务公司收取下属新办集体营业额千分之五的管理费,主要用于管理人员工资以及行政办公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街、镇劳动服务公司,新办集体企业税后年利润在一千元以上的,其百分之七十五企业自留,百分之十交街道劳动服务公司(站),百分之十上交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今后任何费用不得在街道、镇劳动服务站开支),百分之五交区、县公司。企业自留利润,百分之六十
作为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百分之四十作为公益金,用于职工福利事业。
第二十七条:企事业单位使用本市城镇户口的临时工、季节工、聘用退休人员,由区、县劳动服务公司办理手续,并收取用工单位每人每天一角钱手续费,各用工单位应主动交纳。
任何单位不得在企业内部擅自使用农民工,确系工程和生产需要,经市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使用。工矿企事业单位生产使用农民工,具体手续由南京市劳动服务公司办理,并按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收取使用单位的管理费。
第二十八条:市财政局和劳动局下拨给各区、县劳动服务公司的补助费和无息贷款指标,主要用于劳动服务公司兴办生产、服务网点的生产资金,以及就业训练费。贷款要落实项目和归还贷款日期,补助款要按规定范围使用、核销,不得挪作他用,并按期编报预决算报表。
第二十九条:订立南京市劳动服务公司财务管理办法,统一财务科目、财务报表,统一使用南京市劳动服务公司发票。财务工作实行区、县、局(工业公司)归口管理(没有归口单位的劳动服务公司归口所在区、县),各级劳动服务公司(站)要按上述规定要求,向所在区、县、局(工业公?
?劳动服务公司报送财务报表,然后汇总报市公司。
第三十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生效。过去有关文件与本条例有抵触的,一律以本条例为准。如上级有新规定,按上级规定执行。



1983年9月29日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